“以上四条自律公约我们都必须自觉遵守,相互监督,确保取得实效。”新任资产处处长肖爱民在到任后的第一次处务会议上严肃而坚定地说。
2021年6月23日下午,资产处处务会议在一办101室如期召开。新任资产处处长肖爱民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资产处全体干部职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探讨,拿出了初步解决思路。
随后,会议重点讨论并通过了《资产处干部职工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肖爱民逐字逐句对自律公约进行了解读,强调,出台自律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树立良好处室形象。为此,我们要做到:一、坚守岗位,主动作为;二、分工协作,服务热情;三、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四、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自律公约》明确: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离岗,主动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更规范,让师生更满意,上班时间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工作的同时,互相支持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决不利用职务便利泄私愤、搞报复;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拒腐防变,防止被“围猎”,决不接受商家的请吃和礼品礼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决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平公正调配好资源,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自觉利用点滴时间加强学习,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资产处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自律公约》很好、很及时,一定自觉遵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
(资产处)